2009年4月27日

【舊文重貼】想要的得不到

曾經看過一段話:「當一個人想收藏小時候喜歡的東西時,表示他已經開始變老。因為小孩子不會懷舊,只愛創新。」我深感認同。

日前,在某購物中心裡的「玩具反斗城」中,發現小女孩可「選購」的娃娃種類多樣、琳瑯滿目,我看呆了眼。

小時候,我最愛的娃娃不是聞名國際的「芭比」,而是「珍妮」。珍妮娃娃出自日本人之手,可愛的大眼睛及貼近現實的身材比例,深得我心。我曾經擁有「兩仙」珍妮,那時的珍妮不便宜,約七、八百元左右,娃娃盒中總會附上娃娃衣及娃娃配件型錄。

娃娃型錄中,最吸引我的是各式各樣的娃娃衣,有古典宮廷式、歐洲鄉村式、時尚、休閒、上班族OL、和服等,我最愛看著型錄,幻想可以買到美麗的衣服給珍妮,卻從沒付諸行動過,珍妮從頭到尾不過三、四套衣服。

小時候想要的東西得不到,現在有能力可以買到時,我卻已過了玩娃娃的年紀。想到此,打消了想再度擁有珍妮的念頭。

【重貼後記】想要的東西不一定是實質的物品,有時候是一種態度或生活方式。念研究所時,羨慕有些同學認真投入學術研究的執著態度,就在「我是不是也能做到這樣?」的自我拉扯中,不得不承認是虛度了一些光陰,但也因此更認識自己。不適合自己的,就讓它留在「想要,不一定要得到」的階段好像也沒什麼不可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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