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31日

吶喊

想起前些日子聽施美美說好想找個地方大聲吶喊一下。選日不如撞日,我今個兒就來試試。
雖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事,為免我這副自以為熱血青年的模樣被撞見,雙方都尷尬,還是先環顧四方是否有來人。
畢竟,這裡是開放空間,福州山海拔也不過一百多公尺,多的是睡完午覺來漫步的老老少少。
貌似四下無人,好,第一聲,啊~
怪怪的。
鬼祟地再瞄了周圍一次。我加重20%的力量試第二聲,啊~
還是不行,聲音同樣悶悶的,絲毫沒有想像中的回音裊裊、山鳴谷應。
騙人!
不知道是高度不夠,還是我沒有用盡全力。總之,沒有勇氣試第三遍,我把聲音抑鬱吞回肚裡。

【舊文重貼】左右手的疤痕

我和弟弟的食指上皆有一道因為切柳丁割傷的疤痕。

我們姊弟倆相差一歲,還是在讀幼稚園的年紀時,某天,嘴饞想吃柳丁。但當時唯一在家的大人——奶奶正好如廁中,無法替我們切水果。人小鬼大如我們,決定自立自強,一人搬了一張板凳,在廚房流理臺前逕自忙碌起來,期待片開柳丁後大快朵頤一番的那一刻。

弟弟首先發難。他是左撇子,以左手握著水果刀正往柳丁切下時,一個不留神,右手食指瞬間被刀尖割出一道血痕。身為姊姊的我,這時絲毫沒有關心弟弟傷勢的念頭,反而在心中暗付:「看我的,我來絕對不會切到手!」

現在回想起來,那股仗著自己虛長一歲的滿滿自信不知從何而來。

我以右手握刀,左手按穩柳丁,水果刀才稍微碰觸到柳丁的邊緣,圓滾滾的柳丁竟然飛也似地彈出左手。柳丁滑出手中也就罷了,我的左手卻毫無反射動作,如待宰羔羊般,動也不動地代替柳丁挨下這一刀。雙手與大腦之間如此地不協調,我頓時恍然大悟:原來,弟弟也是這樣切傷手指的。

傷口癒合之後,我和弟弟分別在左右手的食指上留下相似的疤痕。至今二十幾個年頭了,疤痕仍未淡去,讓我永遠忘不掉這段童年往事,更忘不掉年幼的自己竟如此自以為是。

【重貼後記】與其說我小時候是個文靜的孩子,不如說是個內心OS極多的蠢蛋。這類事發生不止一次,每每都是在我得意洋洋、暗自獨白完畢後,慘劇瞬間發生:被刀割傷食指留疤、跌落三階樓梯撞傷額頭至今未消腫、打翻滾燙的米粉湯燙傷大腿,以及失足滑落池塘險些溺水…現在想來愚蠢至極。

2009年3月13日

堅持不懈口哨手槍王



太愛青春點點點了!
凌晨一點半聽到這通全程使用口哨的call in,真是笑到快岔氣,雖然我個人還是覺得網路流傳的「俗頭」(石頭)那通客服電話比較經典就是了。
事後證明37歲的手槍王其實是21歲的口香糖。